学生宿舍考评方案
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保障学生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我院学生宿舍的自身特点,特制定本考评方案。
一、考评时间
每学期从开学第一周至放假前一周
二、考评范围
学生在宿舍的日常行为规范、纪律、卫生、安全等方面。
三、考评标准
(一)寝室卫生评分标准
1、门、窗清洁无灰尘、无蜘蛛网、玻璃光洁无斑迹,无损坏者加20分。
2、室内摆放整齐,地面干净、床底无杂物、无垃圾加20分。
3、床上用品清洁卫生,折叠摆放整齐、床下物品摆放整齐统一,加20分。
4、卫生间和洗漱间干净卫生,用品摆放整洁,加20分。
5、 寝室布置美观、大方,内容健康,整体舒适、文明,加20分。
(二)寝室安全评分标准
1、用电安全40分:不得在寝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含电饭煲、电磁炉、电水壶、热得快、电热毯、取暖器、电吹风等),不能私接电线,电脑排放整齐,插座应使用合格安全的产品。
2、 防火、防盗和人身安全30分:不在寝室内点蜡烛,不在寝室内堆放杂物,不乱扔烟头,不酗酒闹事,不打架相骂,做到人走关门关窗关水关电,不留宿他人。
3、 住宿纪律安全30分:不得擅自在外租房,不旷寝、不晚归(两次晚归算一次旷寝)。
四、检查办法
(一)不定期检查
1、各宿舍管理员负责实行不定期抽查,每周每间寝室至少抽查一次。
2、学院领导、学管负责人及其中层干部不定期进行专项抽查。
(二)定期检查:
1、每周五下午第3、4节课由宿管老师、党员工作站、学生干部分楼栋进行检查。
2、学管负责人每两周必须参加一次周五下午的定期检查。
3、班主任每周五下午自报一份本班学生寝室卫生情况和安全隐患检查材料。
五、评比办法
1、评比过程中卫生分占70%,安全分占30%。
2、每二周进行汇总,学管负责人参加的定期检查分值占50%,党员工作站和宿管老师单独进行的定期检查占30%,不定期抽查占20%,三者相加并进行排序。每栋楼达标率为90%,排名前10%为优秀达标寝室,排名后10%寝室为不达标寝室,限期整改。
3、每楼栋根据检查的具体分值分为六档,并折算每个寝室的具体分值(即10、9、8、7、6、4分)。
4、每学期按每二周汇总的排序成绩进行总评,所带的班级寝室排名在全院班级寝室排名在前10%、20%、30%、40%名分别对班主任进行奖励,排名后10%的班级对班主任进行处罚。
六、奖惩措施
1、获优秀达标寝室(该楼栋的前10名)的,每两周对所属班主任奖励20元,获不达标寝室的(该楼栋后10名)每两周对所属班主任处罚20元,并限期整改。
2、每学期所带班级寝室综合排名在前10%的,每班奖励班主任400元,排名前11--20%的,每班奖励班主任300元,排名前21--30%名,每班奖励班主任200元,排名前31--40%名,每班奖励班主任100元。排名在后10%的,每班处罚班主任200元。排名在后5%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除每班处罚班主任200元以外,还取消该学期班主任一切评优、评奖资格,并予以黄牌警告。
3、每学期寝室综合排名在本楼栋前30%的为优秀寝室,该寝室成员奖励综合测评总分,获前10%每人加1分并且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前20%每人加 0.8分,前30%每人加0.5分。排名前30%的优秀寝室的寝室成员若本学期出现旷寝、违章用电或者因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受到院级处分的,取消该宿舍优秀寝室称号。
4、每学期寝室综合排名在全院后10%的,取消该寝室成员在本学期党员发展和一切评优、评奖、评困资格(该寝室成员若个人综合测评排名在全班前10%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报学院重新审批)。
5、发现学生在寝室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私接电线等安全隐患,每次扣除本寝室所属班主任20元,扣除本楼栋宿管老师20元(宿管老师发现学生寝室违章用电,主动举报,可不扣),该学生个人除受到适当的纪律处分外,还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奖、评困和党员发展资格。
6、班主任每周五下午下寝自查并上交自查表到宿管会,少交一次扣20元。
七、说明
1、若班主任属于宿管会工作人员,其班级所属寝室必须参加检查评分,但不参加考评。
2、毕业班第五学期参加统一考评,第六学期应按照学工处《毕业生第六学期学生宿舍纪律、卫生、安全管理及考核办法》执行。
3、混合寝室所获分值按班级住宿人数比例折算。
4、班级排名若出现相同分,则按班级人数多少从高到低排序。
5、在该方案执行过程中,有不详事宜或疑难问题须经学管负责人共同商议后决定。
学 工 处
二00八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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