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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处简介

      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是在院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全院学生思想政治和日常行为教育管理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下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管理办公室、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学生思想教育科、学生学籍管理科、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武装部。学工处处长:高林国,学工处副处长:申军, 学工处办公电话:0798-8411982    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电话:0798-8445872

工作职责:

工作是在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学生安全稳定、学风建设、学生思政教育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能为:

一、负责对全院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制定学生思想、行为、教育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深入开展德育及思政工作研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为党委、行政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

三、协调各分院党总支做好学生的党建和学生党员的管理考核工作。

四、负责全院学生工作队伍的建设及协调、管理工作,督查辅导员、班主任的考评并组织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评选,做好学生骨干的培养和教育工作。

五、建立和健全学院的各项学生管理制度及学生工作考核办法。

六、负责学生各类评优、奖励处罚的审核、监督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院困难学生的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工作。

八、负责学生的学籍和毕业生档案转第工作。

九、负责学生入学教育、毕业教育、日常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

十、负责全院学生的宿舍调配、公共财物的报修及宿舍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十二、负责大学生应征入伍相关工作

、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学工处各个岗位及其职责:

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负责学生各类奖学金的评选、审核、上报、及表彰工作。

2、负责做好贫困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调查摸底,建立困难学生档案,做好学生各类困难补助的评选和发放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勤工助学工作。

4、负责办理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5、负责与省资助中心联系,上报下达,做好学院学生资助相关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学生管理科

1、负责协助保险公司做好学生意外伤害的理赔工作。

2、负责学生证及火车优待证的办理等工作。

3、负责完善相关制度和本部门文件的起草、打印、存档管理工作。

4、负责处内工作会议的召集和记录工作。

5、负责迎新安排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学籍管理科

1、负责全院学生信息收集工作。

2、负责全院学生的学籍变动的办理、登记、汇总工作。

3、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数据报盘、信息采集、毕业证办理、档案递等工作。

4、负责学生各个阶段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宿舍管理科

1、负责学生宿舍分配、管理、及维修申报工作。

2、负责宿舍、寝室的文化建设和文明寝室的评比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安排。

3、负责学生宿舍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对学生宿舍纪律的检查管理工作。

5、负责对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的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学生思想教育科

1、负责深入开展德育及思政工作研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为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2、负责协调各系党总支做好学生的党建和学生党员的组织发展、培养教育和管理考核工作。

3、负责协调学院党办、宣传部、团委、系部共同做好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组织有关专题思想政治教育报告和讲座。

4、负责全院学生工作队伍的建设及协调、管理工作,督查辅导员、班主任的考评并组织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评选,做好学生骨干的培养和教育工作。

5、负责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和教育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1、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和工作实施;

2、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3、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并对重点学生进行回访和跟踪辅导;

4、负责指导学员心理协会开展各种校园心理文化活动,营造健康校园心理文化氛围;

5、组织开展面向全体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学生心理委员以及学生干部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武装部

1、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国防教育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防法律、法规;

2、负责全院学生国防教育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军事技能训练;

4、负责学院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工作;

5、负责学院参军大学生退伍后的复学和其他相关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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