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处(部)工作职责
学工处(部)工作职责
学工处(部)是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学生安全稳定、学风建设、学生党建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能为:
一、根据学院党委的工作要求,负责对全院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制定学生思想、行为、教育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深入开展德育及思政工作研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为党委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
三、协调各系党总支做好学生的党建和学生党员的管理考核工作。
四、负责全院学生工作队伍的建设及协调、管理工作,督查辅导员、班主任的考评并组织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评选,做好学生骨干的培养和教育工作。
五、建立和健全学院的各项学生管理制度及学生工作考核办法。
六、负责学生各类评优、奖励处罚的审核、监督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院困难学生的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工作。
八、负责学生的学籍和档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学生入学教育、毕业教育、日常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
十、负责学院环境卫生的维护和保洁工作。
十一、负责全院学生的宿舍调配、公共财物的报修及宿舍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学院党委和分管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学 工 处(部)
2008-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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