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02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班级、班主任:
近期,随着夏季的到来,学校安全事故特别是学生溺水事故时有发生,5月份来,万载县两位学生遇到山洪溺水身亡,新余渝水区一名女学生坠入河中,南昌市十七中两名同学意外溺水身亡。省轻校5月一学生在校园附近河边溺水身亡。几起安全事故,充分显示出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为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维护学校稳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班主任应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安全无小事”,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中存在的种种不安全隐患,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不能有丝毫懈怠和侥幸心理。
二、各班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隐患进行认真排查,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形成书面材料报学校协助解决。
三、各班主任应采取黑板报、班会、个别谈心等形式继续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同学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严禁学生在寝室私接电源,防止电线短路,检查教室、寝室的开关、电灯、电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五、组织学生搞好教室、寝室及个人卫生,禁止学生在寝室使用蜡烛和蚊香。
六、针对夏季全市供水供电的现状,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合理安排自己的生活时间,同学之间互相帮助、谅解,杜绝因生活上一点小事而造成同学间矛盾,甚至打架斗殴事件。
七、严禁学生下河游泳和攀爬综合楼、教学楼、学生宿舍及学校围墙、天桥等危险地方。
八、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勿吃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饭菜、饮料及其它食品,预防食物中毒。
九、教育学生切勿擅自进入尚未峻工的学生宿舍和大礼堂建设工地,避免危险发生。
十、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和财产安全。遵守校纪校规,严禁进入“三室二厅”、上网吧擅交网友、旷课、旷寝和接待外人来校住宿,严禁在外租房。
十一、加强班级学生管理,对学生中存在的旷课、旷寝、吸烟、酗酒、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应及时教育,情节严重者应报学生管理部门及时处理并与学生家长及时联系。
十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密切关注同学的思想和心理动态,一有情况立即上报。
                  学 工 处
                  2016年5月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