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5年学生资助工作评定的通知
各学院、班级: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赣府发{2007]20号、赣财教{2007]95号、赣财教{2007]97号及赣财教{2007]98号的精神,结合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现将我院2014年资助工作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成立2015年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学生资助各项具体工作。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金小军
副组长:高林国、申军、叶富章、刘时瓒、朱永平、王谢玮、苏敏俊、程谦
组 员:朱丹、许宋丽、谢 欢、刘春燕、胡爱萍、曹开林以及各班主任。
二、评比条件、程序和办法
1、国家奖学金评比办法按照《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执行;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比办法按照《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执行;
3、国家助学金评比办法按照《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执行。
三、时间安排
1、各学院于9月26日之前将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学生推荐名单及资料报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于10月8日-10月13日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
2、各学院于10月9日前上报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名单电子稿和纸制稿至学工处资助中心;
3、各学院于10月14日之前将本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名单及相关表格纸制稿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10月15日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
4、各学院于10月19日之前将本学院国家助学金初评名单电子稿和纸制稿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10月20日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
四、要求
1、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2、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院学生工作网下载相应的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向学院申报,提供相关审批材料,否则视为个人弃权。
3、各学院部所有上报材料的规定时间分别以纸制材料(A4纸张)及电子文档材料(WORD格式)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名额分配
学院 |
国家助学金名额(937名) |
国家励志奖名额(129名) |
国奖学金名额(3名) | ||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
陶瓷艺术学院 |
88 |
177 |
88 |
49 |
1 |
材料学院 |
49 |
99 |
49 |
31 |
1 |
设计学院 |
64 |
128 |
64 |
32 |
1 |
数艺学院 |
19 |
38 |
19 |
10 |
0 |
经济管理学院 |
14 |
27 |
14 |
7 |
0 |
汇总 |
234 |
469 |
234 |
129 |
3 |
六、其他
1、此评定通知已在学院学生工作网、班级、学生宿舍等处进行宣传、张贴、希望各班级、同学予以关注、并认真按照要求进行评比,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于在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班级或个人可随时通过举报电话、举报箱、电子信箱等形式向学院资助中心、系部举报。
2、学院学生资助中心举报信箱:jxtcgymyzzzx@163.com
举报电话:
学院监察审计室电话:8445678
学院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798-8411982 高林国 13979899552 朱丹13879864466
陶瓷艺术学院: 8441103 刘时瓒 13879850869 童 玲 15079807801
材料与机械工程学院:8418850 朱永平13879828161 刘春燕 13319382997
设计艺术学院: 8440316 叶富章 13979890939 许宋丽 13807983264
数字艺术学院: 8416670 王谢玮 13879881592 胡爱萍 18779800885
经济管理学院: 8416972 苏敏俊13879803086 曹开林 13407985758
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9-17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