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比情况检查的通知
院属各系、班级: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学生资助评比和管理工作,力保资助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规范和完善资助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确保资金运行安全。结合赣助中心〔2014〕53号《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院各班级学生资助工作开展全面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三金”政策资金检查工作范围及内容
1、资格认定情况。检查学校是否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是否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是否按规定对申请学生资格认定进行审核,资助对象认定是否准确;包括学生申请和证明材料是否完备、真实、准确,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受助学生是否符合资助条件,是否存在重复申报资助的情况等。
2、资金评审情况。检查各分院是否根据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学校的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是否建立资金评审机制,是否召开评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是否有评审工作会议纪要;认定程序是否规范;评审工作是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评审结果是否进行公示;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现象。
具体检查内容:
①班级资助民主评议小组,是否建立。通过何种形式产生,具体名单及会议记录。
②班级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的相关材料(报告申请、贫困证明、投票情况佐证材料等)及认定名单(即班级30%名单),产生方式及会议记录。
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及具体名单,产生方式、会议记录及获得者的个人相关材料。
④国家助学金名额及具体名单,产生方式、会议记录及获得者的个人相关材料。
⑤学生问卷调查(无记名问卷,原则每班20人,含获“三金”学生)。
二、检查工作安排
此次检查由学院纪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分院共同组织实施,检查分为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及迎接省资助检查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11月26日—12月2日)
各班级根据检查内容逐次进行自查,根据自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于12月2日前上报各分院。
第二阶段:全面检查(12月3日—12月12日)
学院将组织检查组对各班资助工作落实情况及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院通报。
第三阶段:迎接省资助检查(2015年4月~5月)
三、检查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避免“侥幸”心理。
2、检查组要注重实效,杜绝“走过场”,认真查看原始材料,听取同学的反映,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求各检查组写出本次检查情况总结,于12月18日前交朱丹老师处。
3、要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确保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安全、有效、科学规范。
检查工作投诉电话:8445678(学院监察审计室)
4、各分院安排好各项评审原始材料,做好迎接省资助检查准备工作。
四、检查组人员分工及检查班级名单
组别 |
检查人员 |
联系人 |
检查班级 |
一 |
衷青华、程 谦、刘时瓒 |
许宋丽 |
艺术设计学院 |
二 |
叶富章、王谢玮、申 军 |
谢 欢 |
陶瓷艺术学院 |
三 |
程卫桃、詹素珍 |
刘春燕 |
材料机械学院 |
四 |
朱永平、朱 丹 |
胡爱萍 |
数字艺术学院 |
五 |
高林国、刘 杰 |
曹开林 |
工商管理学院 |
监察审计室、学生资助中心
201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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