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比情况检查的通知
院属各系、班级: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学生资助评比和管理工作,促进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力保资助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经研究决定对全院各班级学生资助工作开展全面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范围及内容
1、范围:主要检查各班级201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比落实情况。
2、内容:
①班级资助民主评议小组,是否建立。通过何种形式产生,具体名单及会议记录。
②班级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的相关材料(报告申请、贫困证明、投票情况佐证材料等)及认定名单(即班级30%名单),产生方式及会议记录。
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及具体名单,产生方式、会议记录及获得者的个人相关材料。
④国家助学金名额及具体名单,产生方式、会议记录及获得者的个人相关材料。
⑤学生座谈会(随机抽取6-10人)。
二、检查工作安排
此次检查由学院纪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系部共同组织实施,检查分为自查自纠和全面检查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10月17日—22日)
各班级根据检查内容逐次进行自查,根据自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于10月23日前上报各系部。
第二阶段:全面检查(10月24日—11月2日)
学院将组织检查组对各班资助工作落实情况及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院通报。
三、检查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避免“侥幸”心理。
2、检查组要注重实效,杜绝“走过场”,认真查看原始材料,听取同学的反映,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3、要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确保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安全、有效、科学规范。
检查工作投诉电话:8445678(学院监察审计室)
四、检查组人员分工及检查班级名单
组别 |
检查人员 |
联系人 |
检查班级 |
一 |
高林国、程谦、刘杰 |
童 玲 |
艺术系11、12级 |
二 |
程卫桃、詹素珍 |
申 军 |
艺术系10级班级 |
三 |
叶富章、许倩烨 |
方 媛 |
材料系所属班级 |
四 |
汪有明、朱 丹 |
胡爱萍 |
数艺系所属班级 |
王 颖 |
工商系所属班级 |
监察审计室、学生资助中心
2012.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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